Sunday, June 24, 2012

贍養費扣稅?-是 !

超過 50%的婚姻最終以離婚在美國。很多離婚證書包括支付贍養費的規定。IRS 的立場這種付款構成一種收入和支付款項的人創建贍養費稅前扣除。


根據美國國稅局,贍養費是納稅給收件人收到一年。反過來,繳付贍養費的人可以申索扣除的款項,如果滿足以下測試:


1.你和配偶或前配偶不提交一個聯合返回與其他人,


2.你付現金 (包括支票或匯票)


3.離婚或分居的儀器不會說不是支付贍養費,


4.如果有法律根據一項法令,離婚或單獨維護的分開,你和前配偶不是同一家庭成員時你支付,


5.你有你的配偶或前配偶 ; 死亡後作出任何付款 (以現金或屬性) 沒有法律責任和


6.您的付款不被視為孩子的支援。


如果要接收或支付贍養費,必須使用您的個人稅的形式 1040年。不管的收入水準、 扣除或雜項稅收問題,不能使用 104A 表單或表單 1040EZ。


在擬備報稅表,接收贍養費的人將報告的形式 1040年 11 行上的資訊。該人還必須提供他們的社會安全號碼前配偶或面臨罰款 50 元。繳付贍養費的人可以申請形式 1040年線 34a 上的扣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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